中草藥 藥與毒的迴旋舞

 

台灣的中藥材幾乎全靠進口,長期以來卻免審免驗,毫不設防。對此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司長黃林煌表示,政府近期已跨出大步,從去年八月起依據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」,針對紅棗、黃耆、當歸、甘草、地黃、川芎、茯苓、白芍、白朮及杜仲等十種進口量較大的藥材實施邊境查驗。業者報關時需檢附中國質檢總局等機構的檢驗合格書面證明,前四種藥材還會抽批查驗,不合格者即退運處分。

 

此外,包括菊花、枸杞在內的十八種藥食兩用的中藥材也納入邊境查驗,並適用食品的衛生標準,比先前的藥品標準更為嚴格。

 

「這二十八項已經占了進口量的七成,明年還會陸續增加。」黃林煌也希望近期能通過「中藥材管理辦法」,讓目前依附在藥事法下零散的中藥規範能有專屬的法源依據。

 

比起過去只有亡羊補牢的「後市場管理」(即市場抽查),新制確實是很大進展。然而仔細審視各項規範,卻又令人深感不足。

 

例如抽批檢驗的四種藥材,僅有黃耆和甘草有農藥限量標準,且只檢測DDT、BHC、PCNB三種有機氯農藥。而這三種農藥是不易分解的長效性農藥,全球公認其對環境汙染甚鉅,並容易蓄積人體,台灣早在民國六、七十年代就公告禁用。讓人不禁質疑,這標準未免訂得太低?

 

而有機氯殘留比例甚高、進口值排名第一,單價最昂貴的人參,卻並未被列入邊境查驗項目。「中國人參以前八成有殘留,現在大約五成吧,」一位大型中藥廠主管透露。

 

再檢視綠色和平「藥中藥」報告中問題叢生的當歸、三七、金銀花。中醫藥司表示,當歸和金銀花目前只有訂定重金屬殘留標準,沒有訂農藥殘留標準,三七則兩種標準都未訂定。

 

二○一一年衛福部的〈中藥之農藥殘留檢驗〉報告,針對國人常用之十二種中藥材進行二一五種農藥殘留分析,在陳皮、川芎和紅棗都檢出多種農藥殘留,陳皮更檢出高比例的2,4-D(越戰使用之落葉劑)。至今兩年過去,衛福部對陳皮的規定仍只限前述之有機氯農藥,未見將2,4-D和其他農藥納入管理。

 

對此捉襟見肘的規範,主管機關和中藥業者的解釋是:「中藥是藥,藥不會天天吃,所以標準自然比食品寬鬆。」

 

但民眾能接受這種說法嗎?一位家庭主婦便氣憤質問:「就是身體不好才需要吃藥,藥品的把關,應該要更嚴格才對啊!」反觀西藥製程嚴謹,標準何曾寬鬆?更何況許多慢性病患,確實是天天吃中藥,長年吃中藥。

 

另一方面,近年來枸杞和菊花的農藥超標事件頻傳。中藥進口商紛紛反映,枸杞和菊花改以食品標準規範後,「變得比稻米和茶葉還要嚴格,這合理嗎?」台北市中藥商業同業公會馬逸才指出,新制實施後,進口菊花驟減,有同業的年進口量從一百多噸跌至十幾噸。

 

然而市面上卻從不缺菊花,顯示非法走私者恐不在少數。也有廠商私下表示,如三七和金銀花等價格飆漲之昂貴藥材,官方的統計數字跟實際上有極大落差。走私的藥材全然未經檢驗,四散流入菜市場、路邊攤,來路不明,風險更是難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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